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的有关要求,现就杭州山立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起草的《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》“浙江制造”标准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限为2021年12月22日2022年01月21日,请于时限内将《征求意见表》反馈至邮箱:scb@hzsljh.com,逾期视为无意见。
附件一:《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》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